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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精编笔记:经济业务(1)


  第十章 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 
  
  主要变化:去年它是作为第四章紧接着复试记账后面来进行展开的,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条路线分别讲述各个会计要素的变化情况及在经济业务处理时我们需要掌握的一些事项。今年这章作为对考试来说重点章放在最后一章,它所讲解的思路是按照会计法所做的要求及企业应当进行会计核算的一些经济的路线来讲的。对于会计核算的基本经济业务是不变的。 
    
  第一节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核算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款项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和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等等。有价证券是指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本节简要介绍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库存现金  
  (一)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可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 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除上述情况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均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开户单位,最多可按不超过开户单位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单位超过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终了前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企业在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并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提取现金,即不得“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即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私设“小金库”,等等。 
  (四)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该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 
  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应在“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核算,不得在“库存现金”账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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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0 21:45:1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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